网站公告

泗阳县发布关于助企纾困十二条

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状态下

经济社会发展
实现全县工业经济稳定增长
泗阳县制定了《关于
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企业
纾困解难、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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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依法减免缓征税费

1.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优惠力度。一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二是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、器具,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,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三是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

2.扩围地方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税额的50%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
3.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的部分税费,延缓期限为6个月,同时2021年四季度延缓缴纳税费的缴款期限在原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。其中: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,可以延缓缴纳相关税费金额的50%,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相关税费金额的100%。

4.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。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,并放宽增量留抵退税条件,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%提高到100%。在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,并要求对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,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。此外,对此前的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,享受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。






02

强化金融信贷支持

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,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倾斜信贷资源。畅通银担合作渠道,进一步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。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,人民银行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%提供激励资金。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、断贷、压贷,按照市场化原则,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本息延期具体安排,采取展期、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。




03

鼓励企业稳产增产

从2022年4月起,对月开票销售同比正增长、且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(2021年3月底前正式投产),每月按增量部分的2‰给予企业物流成本、电、气等生产要素综合补贴,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对2021年4月及之后新投产且2022年一季度开票销售超亿元的企业(集团),一次性给予企业(集团)物流成本、电、气等生产要素综合补贴20万元。




04

支持企业技术改造

鼓励企业引进新技术、新设备进行改造。对进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、当年实施单个项目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,按照入库设备投资额给予奖补,其中优势产业奖励6%,主导产业奖励5%,其他产业奖励4%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


05

实施援企稳岗政策

对不裁员、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,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最高60%提至90%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,按规定给予社保补助和培训补贴。




06

缓缴社会保险费

对受疫情影响、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,经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,缓缴期最长6个月,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。




07

返还工会经费

对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小微企业,全额返还工会经费。




08

减免企业租金

对承租国有企业(包括全资、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)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厂房及配套用房的制造业企业,减免3个月租金。




09

设立保供绿色通道

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、节点企业,开辟绿色通道,安排专人建立“一企一档”,及时掌握现状,帮助企业解决物流运输、要素保障等实际问题,确保企业正常生产。对以自有运力运输防控防疫和生产生活物资、当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且注册在泗阳县的物流、快递企业,按其营业额的3‰给予补贴,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